【張沛森、黎百代╱桃園報導】中壢市自立新村一名男子,只因懷疑鄰居意圖偷他機車,竟夥同四名少年在社區籃球場圍毆對方,並帶上頂樓凌虐,強迫吃香菸、吞木棍、喝尿、脫褲打手槍,囚禁一天一夜後,被害人脫逃報警。檢方昨依妨害自由罪嫌將嫌犯起訴,四名惡少由少年法庭裁處保護管束中。
手段兇殘
承辦檢察官趙燕利說,「這幾名打人者,實在殘忍!被害人被打得遍體鱗傷,驗傷單裏寫得密密麻麻。」
稱疑心對方欲偷車
起訴書指出,被告齊宇博(二十三歲)前年十月二十五日晚上,因懷疑同社區的黃姓男子(二十三歲)意圖行竊其機車,竟夥同楊姓、周姓、李姓及沈姓四名少年,在自立新村社區籃球場上,以木棍或拳腳圍毆黃男成傷。
隨後眾人又強押被害人到社區一棟大樓的頂樓,強迫他做伏地挺身、吃香菸、吞木棍,還灑尿逼他喝尿;並要黃男脫褲打手槍,被害人照做,卻因全身疼痛難以射精,又招來一頓毒打。
凌虐一小時後,五名惡棍仍不放人,再將黃男押到住在該大樓周姓少年家中拘禁,直至翌日晚上七時許,才再把被害人帶出門,先後帶到頂樓及社區籃球場圍毆。眾人在籃球場施暴時,巡邏的社區警衛聽到籃球場上有叫喊聲,前往察看,五名惡徒一哄而散,被害人拔腿逃回家,向父母哭訴並報警,警方隨後將五人逮捕送辦。
妨害自由屬公訴罪
五人到案後坦承動手打人,對凌虐行為則避重就輕,齊嫌並否認控制黃男行動,但因四名少年指證,五人是一起行動,且將黃男囚禁一天一夜,檢察官認定齊嫌涉妨害自由。
承辦檢察官趙燕利指出,由於打人的五名嫌犯都是熟識,被害人及家人事後均不願追究,和解並撤回傷害告訴,但因被害人曾遭眾人拘禁長達二十四小時,妨害自由屬公訴罪且罪證確鑿,依法起訴。對此凌虐傷人案件,自立新村管理中心人員昨表示,因是前年的事,保全人員輪調頻繁,沒聽過也不清楚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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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我覺得說要有人權要怎麼樣的那些人,看到這新聞我想會希望那五位老兄有人權嗎???
我要是那黃姓家屬的話,那五位老兄怎麼對待別人,我就要那五位老兄遭到同樣的待遇
現在就是太講究人權,那是否也代表殺人放火搶劫綁架都可以說我要有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