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些警匪片時
不也常將報案人首先當成嫌疑人
確實也些犯案者會敲裝成報案人
但不也使得真正的報案人會開始猶豫嗎??
朋友當警衛
告訴我說如果碰到有女住戶喝醉酒要幫忙
他都是關上警衛門置之不理
我覺得很不合理...應該要上前去幫忙
他說絕對不可以...如果對方反告你時就如何如何.........
一直無法苟同他的說法
但後來又碰到一個當保全警衛的朋友也是同樣說法時
才開始覺得他們可能說的是真實正確的了!!
絕對不要去接觸女住戶身體
就算她倒在地上也不可以
該是他們的經驗或心得吧!!!
他們都說正確的方式是打電話是唯一處理的方法
是他們很冷漠還是什麼教訓過他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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