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辦李慶安: 仍具美國籍
更新日期:2009/01/12 00:14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林錦村證實收到來自外交部提供美國國務院的文件中顯示,李慶安現在仍然具有美國國籍,並沒有完成放棄的手續,地檢署將依詐欺和貪污罪嫌分案偵辦,預計下周就會傳喚李慶安到案說明。
李慶安昨晚發表聲明指出,這份密函文內容表示「並非最終結果」,她的國籍案仍在美國國務院審理中。
本則新聞由華視新聞提供 2009/01/12
http://news.msn.com.tw/news1128423.aspx
都已經如此了
真的搞不明白李慶安還堅持什麼呢??
是不是美國公民..難道美國都不能證明嗎??
當初一開始就認錯不就早就沒事了嗎??
非要硬ㄠ...有用嗎??
其實有沒具備美國國籍已不重要了
顯然已出局被淘汰了
當年攻擊別人時就該先放棄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