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不是女人不能得罪
而是有些人是不能得罪...不分男女
可能是陳為民搞不清法律...告錯了官司
反而自陷法網
信用卡是自己簽字的..居然笨到去告對方冒辦、盜刷他的信用卡
真的是昏了頭
愛情白痴的男人...居然辦自己的卡給女方去用
那和簽空白支票給人有啥差別
無論男女...自己的錢都要自己掌控
信任對方...就要有識人之明
否則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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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以陳為民的長相及離過婚帶著一個兒子,哪個女的是否早就有預謀跟他交往?
不管怎樣,刷的他的信用卡是事實,被告官司都贏了,女方心裡有數,一般人怎好意思再去反控誣告?沒有半點心虛?
很像現今的政治人物,明明有做某些好事,被人抖出來還好意思真的去按鈴申告,難怪我們成不了大事,只能在這裡發牢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