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rc45
他們應該很老道的可以看出您創業的強烈 enthusiastic 之心,就算無償還或抵押能力也應給自己和客戶一個小額創業的開始,彼此建立互信的基礎,這才是經營生意的「商道」,或許他們根本瞧不起小資本的生意;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當有人以醬缸文化的送禮加賄賂,有可能放貸信用就會形同虛設;如此一來,誰佔了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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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文化更是令人厭惡
我第一次與人合夥開網路公司
我並非負責人,只是合資與協助經營
當時也是面臨貸款問題
後來透過幾層的關係介紹到一家銀行襄理
當時開口就是要到酒店去談
錢還沒貸到就花了幾筆酒店的費用
加上送禮給銀行高層之類的
最後竟然只是用負責人個人名義借款,也不足以應付公司所需
利益都被中間的掮客吸走
最後公司還是不支關門
這些襄理並非是為了協助你公司營運
而是為了私人業績與利益
假公濟私
這樣的文化在台灣根生久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