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23, 02: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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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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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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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ccbear
說到這文化更是令人厭惡
我第一次與人合夥開網路公司
我並非負責人,只是合資與協助經營
當時也是面臨貸款問題
後來透過幾層的關係介紹到一家銀行襄理
當時開口就是要到酒店去談
錢還沒貸到就花了幾筆酒店的費用
加上送禮給銀行高層之類的
最後竟然只是用負責人個人名義借款,也不足以應付公司所需
利益都被中間的掮客吸走
最後公司還是不支關門
這些襄理並非是為了協助你公司營運
而是為了私人業績與利益
假公濟私
這樣的文化在台灣根生久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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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正好剛談到重點,真是有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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