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俊彥╱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經營寵物店的女店長,訂下工作守則,員工違反就扣薪;一名謝姓女店員因此被罰四十四萬元,女店長認為該名女店員偷她的金飾,夥同三人拘禁她三天,其間鞭打腳底板、澆冷水凌虐近五個小時後棄置街頭,傷重不治,警方昨逮捕三嫌,一嫌在逃,訊後依妨害自由、殺人罪嫌送辦。
心狠手辣
二十五日(除夕)清晨五時十七分,消防局獲報,在台中市東山路一段五十巷八號前,有一名女子路倒,消防隊發現她全身是傷,送醫仍不治。
由於無法確認死者身分,警方打電話給報案人手機卻不通,持續追查發現,報案者是姚佳岑(女、二十三歲),並查出她與死者謝曉珊(女、二十三歲)是一家寵物店同事,警方通知謝母確認死者身分,二十七日傳訊姚女到案,案情才現曙光,昨晨南下台南縣關廟鄉逮捕主嫌、寵物店店長吳幸茹(女、二十六歲)。
指竊金飾扣薪44萬
吳女供稱,她被偷兩只戒指及三條項鍊等價值九萬元金飾,死者坦承偷竊,且死者工作態度不佳,常犯不打掃環境、看到店長沒有微笑等缺失,違反該店員工工作守則,屢勸不聽從初犯罰一百至五百元,到累犯罰扣兩個月薪水,死者一再被罰薪共計四十四萬元,含金飾累計欠她五十三萬元。
吳女供稱,死者不但不還錢,還在她喝的水中下毒,導到她腹瀉,她才會在二十二日叫三員工以電話線將死者綁在店內,但有給飯吃,還讓死者打電話給家人報平安,二十五日凌晨零時許,她一再追問死者金飾下落,死者堅不吐實。
店長呼巴掌20分鐘
吳盛怒下對死者摑掌二十分鐘,店員李昆諭(二十五歲)又持掃把及木椅毆打,女店員陳婉菁(二十三歲)接著以水管抽打死者腳底,死者後來被拖進浴室,被冷水澆兩小時,直到清晨近五時,眾人發現她昏倒,以心肺復甦術讓她略微恢復意識後,驚覺事態嚴重,換掉死者濕透的衣服,將她抬出店外,並打電話一一九報案。隨後,把死者衣物及手機藏在中彰快速道路下。
律師蔡慶文表示,除非僱主有相對的損失並能明確舉證,否則僱主不能扣薪或罰薪,勞工遇有不平等待遇,可向縣市政府勞工處申訴。
女店員遭虐致死事件簿
2009/01/22 晚上9時許 吳女懷疑謝女偷金飾,且不付罰薪44萬,以電話線反綁謝女拘禁店內
2009/01/24 晚上8時許 謝女被迫打電話給母親報平安,並要求母親轉帳給吳女,但謝母未匯款
2009/01/25 凌晨零時許 吳女與3員工,以水管抽打腳底、澆冷水等方式凌虐謝近5小時,謝女休克,被棄置街頭,送醫不治
2009/01/27 下午3時許 警方查出打電話報案的是姚女,前往店內搜出凌虐兇器,帶回姚女及李男等兩嫌
2009/01/29 凌晨1時 警方在台南縣關廟鄉逮捕主嫌吳幸茹
資料來源:台中市第五分局偵查隊
以上來自: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wDate=200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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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女店長怎麼對待別人的,自己也遭到這樣對待,這也是否代表只要有錢就可以開店當頭家,可是有無受過政府訓練與嚴格督處這些負責人與頭家有無做出違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