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這案件我碰到過喔....唯一差別是我沒攔車打人...
電視新聞說是那西班牙外交官開車"碰到"機車後座乘客,而友人見狀發現駕駛並未下車
道歉、了解狀況所以友人動粗.....
去年清明吧,那天載老媽去市場買東西,回程途中有輛去掃墓的車子開的離我很近,
碰到後座老媽的腳踝,老媽嚇到動了一下我才發覺...當下回頭望著該車發現駕駛並未
專心駕車,不知道在弄音響還是GPS還是車上TV....後來他發現車子離我靠很近、而我
怒瞪他....他才驚覺情況不對加速離去(逃逸?!)
返家後自我檢討....確認下列狀況
1.那輛車我知道他從哪來的......他是從掃墓小路下來的....
2.我並未蛇行、亦無違規行駛不該走的車道.....因為我騎慢車道與機車道的分隔
白線旁,機車道有違規停車所以我沿著分隔線行駛、車速穩定的以40直線行駛..
所以結論是那駕駛自己靠上來的.....他應該從坡下來後直接駛往內側快車道去,怎
會跟我"擦撞、接觸"?.....以飛航安全術語來說就是"空中接近"...
倘若當下我摔倒那是不是變成"擦撞、肇事逃逸"?
那新聞中的人太衝動,但是我能理解他的火大......汽車撞人駕駛會知道是因為對方翻覆
、碰撞他才知道,假如是"碰到"...對方沒倒下他怎會知道肇事了?...甚至明知道而故意裝
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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