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赴美為考試?
這一家做盡狗屁倒灶的事,對於到美國很多人都認為他以考試為名實際是"處理一些事情"
只是他們每次找一些名目來掩飾都會露出破綻,就像國務機要費案第一次開庭,吳淑珍出庭"假裝昏倒",送院時被媒體拍到'雙手還可以用力緊抱"護理人員
常理來說,如果美國的考試是很'重要",一般人會在考前幾天或一星期前到達做先前準備動作,例如去看試場了解交通狀況,稍為習慣改變適應英語環境,最重要的是"調適時差",怎會到美國不到一兩天就去應考?考完又待個幾天才回台灣?
即使媒體怎樣跟拍他,以他家存放在海外帳戶的數目不少,大可在飯店打通電話就有相關人員會親身去他的房間簽署文件,再笨也不可能被跟拍他跑到銀行去
與黃芳彥等人串供也可在飯店內打電話連絡即可
基本上,陳幸妤是無辜?我認為他是完全知情且是共犯之一,這個女人幾乎百分百得到吳淑珍的遺傳,自己做了不少"好事",還可以反過來罵人比誰都兇
因此,特偵組檢察官也不必給予陳致中等認罪協商,直接讓法官去判決省得日後他們逃掉才查到其他的不明帳戶
ps:有些事情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出來,曾經怒吼要自己公公去死,如今出國竟會把幾個小孩丟給他恨之入骨的公公暫時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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