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3, 04: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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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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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pearl_chen00
降稅,且降為單一稅率,其實不是很好的制度
因為考量納稅能力,應區分稅率級距
比方說
舊法:遺產1億元,稅率50%,繳稅3千5百萬元 ;遺產 2千萬元33%,繳稅約429萬元
新法:遺產1億元,稅率10%,繳稅1千萬元 ,節稅2千5百萬元,每1塊錢省了0.25元的稅
而遺產2千萬元稅率,10%,繳稅200萬元,節稅229萬元,每一塊錢才節省0.11 元的稅
~~有1億元的人納稅能力較好,反而負擔較低的稅, 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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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 珍珠大大經綸財稅, 鴻文鏗鏘,受益良多!
租稅正義是必須的!然而微觀宏觀間,卻仍有討論餘地,亦是不爭的事實!
比如花海一片,壯闊雄偉;花海中細花一朵,花心含苞,自成天地。各有所美!
發展經濟:本者,未來方向大綱。租稅通盤檢討,適度減免,助其勢耳,末也!
有本有末,易成就;本末倒置,不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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