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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9/1dvg8.html
(法新社德黑蘭3日電) 政府報紙「伊朗報」(Iran)今天報導,伊朗最高法院維持將一名求婚不成,轉而施暴的男子弄瞎的判刑。這名男子向擯棄他的女子臉上潑灑強酸,造成對方失明並毀容。
報導說,德黑蘭刑事法庭去年11月根據回教以眼還眼懲罰條例,下令在27歲男子梅吉德(Majid)雙眼各滴上10滴硫酸,讓他瞎眼。
報導指出,最高法院昨天駁回被告的上訴,裁定原先判決合法,且可執行。
梅吉德坦承,由於大學同班同學巴赫拉米(AmenehBahrami)四年前拒絕他的求婚,他為了報復,朝她的臉上潑灑強酸。
26歲的巴赫拉米雖然在西班牙接受幾年治療,雙眼依然失明,顏面和身體仍舊嚴重受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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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台灣也有這種刑法該多好呀...
雖然明知不可能, 但還是希望能有這種刑法,
雖然以暴制暴 會愈制愈暴,
但...... 我真的希望能有這種法律規定...
持槍搶劫, 打傷路人者 : 判處槍刑(身體得挨子彈)
持刀搶劫, 砍傷人者 : 判處砍刑(身體得挨幾刀)
潑硫酸導致人他受傷由 : 判潑刑(你潑對方哪裡, 你就得承受一樣的痛苦)...


人權團體一定會來抗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