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elna
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李慶安女士一開始沒有直接告訴大家,我早已在西元幾年到美國哪個法院宣告放棄美國國籍,反倒是扯一堆「視同」「應為」的假設語,這就叫心虛
拖一年才辭職,真是不乾不脆,枉費他以前給大家的好印象
美國不敢給很正面肯定的答覆,當然是因為人家不想淌渾水。誰那麼無聊,要幫別國政客服務?到時又被人家罵「干涉內政」,他們又不是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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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安引用美國國藉法在別國宣誓任公職美國藉自動失效
如果這是美國的法令,案發至今已很久,為何遲遲取不到國務院的文件?
是李慶安在拖?美國在拖?或是李慶安早就收到,但內容對己不利,假裝還在等?
有人解釋美國被動放棄美藉的法規是指"土生土長的美國人在他國任公職",能否適用於李慶安?還在研究中.......
另一說法是,美國陷入兩難所以遲遲沒有國務院出的正式公文說明李慶安引的法令是否有效,理由是,台灣人在美國拿到美藉還是可以繼續用中華民國國民身分進出台灣,美國雖然不允許雙重國藉,但,根本不承認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故擁有美國和台藉不構成雙重國藉
問題來了,我是不了解美國國藉法"任別國公職自動喪失美藉的條文",有人指出美國擔心一旦發出官方文件證明李慶安的國藉失效等於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任他國政府公職),他日被民進黨拿來大作文章
如果官方證明不適用,等於訴諸正式法律文件"台灣不是一國",模糊地帶被打破,同樣會被中共拿來作文章
以上說法不無道理,否則以美國這樣的大國,如此簡單的法律問題需要拖那麼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