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cwvdavid
只要找人 出面承認...
指控者就玩完了...
除非有 錄影帶 有畫面可以清楚證明是誰,
否則, 只要是畫面不清楚的情況下, 要找人來出面頂罪太容易了,
尤其是, 還卡到政治因素...哪個警察會特地深入追查是真是假,
一般人都是能沒事就沒事吧,
所以最後 李慶安不道歉也不行呀...
(為什麼綠營不趁勢追打, 因為真的打下去, 搞到社會輿論出現, 警方不得不查時,
也會傷自己吧, 所以見好就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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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耳案本身就有問題
誰會設計一個男生騷擾男生?不是很奇怪嗎?
一個男生在另一男生耳邊吹到底犯了什麼法?性騷擾?
要設計為何不找女生?
不是警方的問題,現代社會找人頂罪沒哪麼容易,何況另一位仁兄也是衛署官員
萬一事件鬧大告上法院,不要忘記了"偽證罪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這種小事誰會幫忙作假?7年要給多少安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