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barrielee
G大移民到國外多年,用中文思維寫/講英文應該越來越少
我國從小開始學習英文,除了教學的材料不好,老師也許是本地人關係,並沒有教導用英文的思維寫作,只管寫出來文法沒錯就可以,可是老外看完還是要用猜的(老師是台灣人他當然看得懂中式英文,自然不會去糾正)
上了大學如果遇到外籍老師問題就一大堆,記得大一英語時作文美籍老師要求我們互相交換改正,文法上大家都很少出錯,內容也看到懂,最後交給老師手上,他會用中文問"你們在寫什麼?"
舉例說~
中學時代忘記帶課本,正常會這樣說"I forgot to bring my book",基本上,完全沒有錯誤可是太中式化,如果這樣說就像英文語法"I left my book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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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說的一點都不錯﹗
不過,您忘了打個字,那就是介系詞(前置詞)at (place);您是意外的遺漏了,可我正好可以借題發揮,來談談 pre-position (preposition)這個在英文中很奧妙的字。
在中文的習慣上,我們可以用一字多代的說,比如前述的 at home, 在中文就以(在)來輕易的表達,但是,英文的介詞就變化多端了,舉例來說, in the locker, on the right hand side, behind you, over there, etc., 在中文字中只需用一個(在)+ 任何地方或位置就可輕舟已過萬重山。
但是問題來了,對於非以英語為母語的人來說,如非用心去體會和浸淫,那麼,就會因介詞的辭窮而胡亂套用(這很類似中國大陸的簡體字推行後,以少代多,一字多用就會在使用正體字出現很多錯誤一樣),結果弄巧成拙。
改進的方法其實很簡單,就拿我在小時細看一本美國小說,不用花冤枉的時間就可以輕易的掌握到所有的文法,如介詞就是多看它們在名詞前出現的大量的重複比率,不用去背就可在習以為常的語感中自然化為己有。
小說的寫法基本上都是簡單句 (simple sentence),只要稍微注意動詞(句中的靈魂)的時態,基本上就已能全幅的掌握該句中的精神,再由稍多的句子的集結描述,就形成了文中的段落或章節(paragraph),再集合數段段 章節就編成了文章(article),寫得好就是論文,讀多了就可以揣摩出交互相應的複合句(complex sentence)了,讀寫英文根本就是「易如反掌」(a piece of cake),多讀,多看,多寫,多聽,多問,多比較,多校正,不怕羞,不裝懂,這樣實事求是打基礎,要英文不成功也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