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最近我正在談的1個案子...(政府機關的)
是我前公司的案子(一直都是我在負責, 到我換公司也還是我負責, 改由我待的公司當下包),
目前案子已過保固,
現在要擴充功能, 外加延長保固...
業主找了我, 也找了前公司...
然後呢...前公司開了超高價...跟業主的理想金額 差了1倍...(高出一倍哦...)
該政府單位, 也有資訊專家, 他們跟我評估的結果差不多, 但前公司就是開了2倍價...
(要過手, 要拿高利潤...)
也就是說, 如果這個案子, 主要對象 不是[我]
那麼, 結果就會變成, 前公司接受業主的價格, 然後抽一半, 再拿剩下的一半外包...
假設一個案子 100元, 一定得找我, 業主不想找別人, 但是案子卡到前公司, 所以得找前公司出面...
這時如果我堅持要100元, 那麼前公司就會開價200元...
接著問題就來了...業主不能接受這麼這的金額
於是業務就得來找我, 看我願不願意降價了...
或者他們同意不要抽這麼高的佣金, 而我也得降一點
=======================
假設一個案子 100元, 業主的預算100元
而業主要xx公司出面...表示要接...
那麼, 當這家公司接了之後, 可能就會用50元來外包(找我, 或找其他人做)
當二包用50元接手之後, 可能就會用25元外包(找我, 或找其他人做)
當三包接手之後, 可能就會用13元外包(找我, 或找其他人做)
最後一個做事的人就是最倒楣的...
當然啦, 最後一個做事的也不是笨蛋,
他會說...你才給我13元, 要我做到100元的品質, 怎麼可能嘛,
我做到25元的品質你就要偷笑了...
於是乎~ 100元的價格, 只能買到25元的品質~
結論就是........品質是不可能好起來的...
除非沒有中間商...
==============
當一個工程案, 廠商用了低價去搶標之後, 發現划不來時,
一定想辦法要求原料商提供低價原料...只要能低價就好...
(才不會管原料商提供的是什麼...只要能用就好, 反正死的不是我)
所以才會有 【日本工業用米 回流到市場】
【台灣 xx廢棄物處理公司, 非法傾倒廢棄物】
【毒農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