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沛森.吳詠平╱桃園報導】一名水電工前年獲悉乾兒子的女友未婚懷孕、徬徨無助,竟假藉貿然墮胎恐有嬰靈糾纏,可以裸身「雙修」驅靈,先後性侵三次,桃園地院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九年。
判決指出,四十六歲的涂姓水電工前年六月獲悉乾兒子的女友(十七歲)未婚懷孕,考慮是否墮胎而徬徨之際,佯稱有辦法協助,要乾兒子於是帶女友到其位於八德市的住處商討,三人談話到深夜後,涂男藉開車送少女返家,將她載到汽車旅館。
依紀錄指證判刑九年
涂男告訴少女:「墮胎恐有嬰靈糾纏,須先作法!」指示少女脫衣,接著在她後背作勢畫符,然後要她裸身躺在床上,稱「雙修」可以驅靈,性侵得逞。過沒幾天,涂男又要乾兒子打電話通知少女,要帶她去嬰靈廟祭拜,然後開車載她到八德一家廢棄工廠,以前次做法尚未驅盡嬰靈為由,命她脫衣,在車後座性侵。
食髓知味的涂男,六月底自行以手機打電話給少女,聲稱嬰靈尚未驅盡要做法,又帶她到汽車旅館,命她膜拜小棺材,再以「雙修」驅靈性侵。事後少女察覺有異,把上情告訴男友,又上網查詢得知,可借助佛廟寺院超渡法會以及個人懺悔修行超渡嬰靈,報警究辦。
桃園地院審理時,涂男否認與少女到過汽車旅館也未性侵,法官拿出的投宿紀錄和通聯紀錄等,又改稱只有自己去。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據少女指證,昨依法判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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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新聞已經很多了,為何還會有這些類似的新聞,小弟覺得是否跟個人認為這些事情不會發生在我身上這觀念有關係,何況不到18歲未婚懷孕,不覺得離譜到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