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rc45
不對稱但是都是苦過來的,我們沒有背景的問題,因為一切都是自食其力的獨立奮鬥,在近33 年前,我結婚時存款 172 萬,老婆當時 32 萬多,為了結婚我們賣掉了所有的金飾,並在好友和要好同學及少數親友的祝福下在法院公證結婚(急著移民南美),我當時就深刻體會到我的簡單婚禮之對不起對方的親友,但我發願這輩子我要好好的對待她,所以從結婚起的那一刻,我就絕對完整的屬於她了,在貼她相片時,看到當時她對我癡情的望著我時,我很感動的說,我好愛妳,感謝妳對我的付出,我永遠都忠誠的對待她,照顧她,體貼她,讓她這一世無憾快樂的走到盡頭 ~
這些對她來說,是我對她的誓言,永生信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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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實際一點,想問關於紅字的部分
33年前這些數字都已經算是龐大了吧?
該不會這是辛巴威幣吧 orz
至少應該是台幣吧!?
因為現在不少新人成婚都沒到達這麼龐大的開銷
一場平民婚禮也都大約在五六十萬上下
還不少都是雙方父母親分擔一下,小倆口才有經濟能力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