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rc45
那些貨色只是典型的癩子訟棍,踐踏法律、知法玩法的行為就是「藐視法庭」,在國外,二話不說,早就被逐出庭外了,還他個西北風喝﹗
面對法律痞子,西方社會的經驗頗堪借鏡,一個藐視法庭的法痞,想在正義之堂玩忽造次,這是不可能的,能夠生根的只有在王法不彰的地方,才有這些混混的空間,由此觀之,怎能不讓正義人心中泣血﹗
法律流氓的生存空間,就只能在暴利與構陷中想方設法的掩耳盜鈴,除此之外,一無是處,真是人渣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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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們卻耐他何?
我寧願不追討那些贓款讓他全家滾出台灣去,因為他在台灣一分鐘對社會造成的傷害卻是
20年都無法彌補的,台灣民間風氣、行為有多少上行下效?有多少人根本就是看電視學的
?學那些厚顏狡辯、奸巧的嘴臉.........你能想像美國總統是大鱉三、無賴嗎?他在美國可能
早就被暗殺掉了,還能在那不要臉到天下無敵的佼賴?
劣幣驅逐良幣.....別搞到良幣都出國移民...讓台灣都剩下劣幣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