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確定故意,乃指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事實之行為客體認識不確定,或對於行為結果之
預見不確定,惟希望其犯罪事實能發生者。其對於結果之發生,雖有確定的認識,但其
客體並無確定者,為客體不確定故意,又有概括的不確定故意(即於一定範圍內何客體
發生,具有概括的認識)及擇一的不確定故意(即於物客體中,無確定之認識,但不論
何者發生一定之結果,皆不違背其本意者)二種。對於犯罪事實之客體,雖有確定的認
識,但其結果是否發生,並無確定的預見,而以未必即發生之意思,加以實行,終致發
生該結果,亦不違背其本意者,為結果不確定故意,或稱未必故意。
********************
中華百科全書的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