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elna
這也是種技術層面上的不合理。說實在話,收費員要開單不是應該都有電腦紀錄嗎?資料上沒有收費器的投幣紀錄嗎?如果換成我,我也一樣給他開單的,畢竟每天要巡那麼多輛車,還要一個個巡收費器,漏看一兩個又怎麼了?誰沒眼睛脫窗過呀
收費員亂開單?我可不敢這樣說,要是讓我當收費員,開錯的單只怕比人家更多,我哪敢跟人家挑釁啊。而且我看過很多收費員不是阿桑就是阿嬤,跟人家要求這麼多,說真的他們也難以做到吧
這位洪先生說起來也真夠機車的,你有像人家一樣要常常在大太陽底下工作嗎?就是生活的太舒服,忘記世上還有艱苦人,還有躁鬱傾向,自戀傾向,可能是認為太陽是繞著他轉的,才會有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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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是講求主觀的犯意,婦人是作業上的過失,並沒有故意開錯單來"圖利自己",檢察官起訴目的何在?
如果上了法院確定被法官駁回,豈非在浪費司法資源?說啥提告只是保障自己權益?
建議婦人也可以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向監察院陳情申訴哪位檢察官濫用權力
ps:台灣的警員常常開錯交通違規罰單,以洪姓檢察官的標準這種行為就是"偽造文書及詐欺罪",凡有開錯單的事通通向洪檢察官檢舉,若他不辦就是瀆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