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檢查官對於重覆開立罰單極度反感,認為提告高婦偽造文書罪和詐欺未遂罪是突顯濫開罰單的惡息
高姓收費員稱自己是一時疏失而多開立罰單
如樓主所言,局外人事後已難以推敲雙方當時態度誰優誰劣
當然,法律永遠是保障『精法』之人
我覺得洪檢察官該提告的應該是『雇主』也就是高市交通局停車管理中心
收費員是按照公司規則開立收費單,
該責怪的是公司的施加於收費員的業績壓力與申訴管道不健全
對弱勢族群提出嚴厲的懲罰,真的有失「比例原則」
如新聞報導中常見的,執法單位對特權份子屈躬哈腰,
辦個弊案總要拖了好幾年,三審定讞才算有罪,任由貪官污吏們號召支持者哭叫著「政治迫害」,還荒謬地代「親」出征,高票當選
對市井小民擺出晚娘面孔、抬出嚴刑峻法,難怪不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