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員常開錯單使得這位檢察官很不滿
也許收費員如她所說是一時誤開或者是故意多開的
各種可能都有..我們也很難斷定
只是這樣的開錯單能算是偽造文書嗎???
這是我比較在意的
如果根本不是偽造文書罪...那就顯得這位檢察官對法律的認知有很大的問題
萬一法院判決不成立... 那是否也要告這位檢查官誣告罪呢???
當然這位小小的收費員是不會提告的
誰有那個精神與時間去跑法院呢
這件事讓民眾很不滿的是對前政府的貪瀆
檢察官與法院是禮遇再三
十幾次傳訊不到... 也不見被通緝與強制出庭
犯了案還可以不要趕盡殺絕的通融輕輕放過
可是對一個小小的收費員只為了30元就一副大義凜然大公無私的姿態讓人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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