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收費員常開錯單使得這位檢察官很不滿
也許收費員如她所說是一時誤開或者是故意多開的
各種可能都有..我們也很難斷定
只是這樣的開錯單能算是偽造文書嗎???
這是我比較在意的
如果根本不是偽造文書罪...那就顯得這位檢察官對法律的認知有很大的問題
萬一法院判決不成立... 那是否也要告這位檢查官誣告罪呢???
當然這位小小的收費員是不會提告的
誰有那個精神與時間去跑法院呢
這件事讓民眾很不滿的是對前政府的貪瀆
檢察官與法院是禮遇再三
十幾次傳訊不到... 也不見被通緝與強制出庭
犯了案還可以不要趕盡殺絕的通融輕輕放過
可是對一個小小的收費員只為了30元就一副大義凜然大公無私的姿態讓人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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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婦人是弱勢團體
他根本請不起律師,最近看得太多法院的新聞多少有認知
刑事案件一開庭法官會問"你認不認罪?"
如果婦人被"誘導"去認罪,反正法官不會判坐牢,這種單純的案件認罪後上一次法院就等宣判,婦人呆呆的認了也許省麻煩,他不知以後一輩子要背負"詐欺未遂及偽造文書的前科"
如果選擇不認罪,他就不可能一次了事,還得要自己申辯....
基本上,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檢方及法官最希望的是"被告趕快認罪",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