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這類消息,結果都是雷聲大雨點小
我們的司法人員是故意放水?還是大案小辦意思意思交代一下?
黃芳彥可以跑到美國確定不歸才列被告通緝?
陳大小姐去了幾趟美國考試(私下處理啥事沒人知),拖到現在才列偽證被告,還沒有限制出境
好像不少相關人士收到風就跑掉,最扯的是華揚史威靈案的前董事長郭清江,遭特偵組諭令100萬元交保並解除限制出境後,立刻搭機赴美,可能不會再回台灣(污錢的要角動輒以千萬元為單位,100萬保釋金算啥?特偵組是涉世未深?竟然解除限制出境?)
另外一個巴紐建交案10億不見了,至今什麼鳥東西都查不出來
邱義仁曾經因外交機密費被收押過一段時間,收押前行政院副院長及前國安會秘書長,檢方手上不是有相當證據才聲請收押禁見?為何現在一點下文都沒有?
將來證據不足簽結或最終三審判無罪,包括陳水扁等被押過的人,還可以申請國賠,按照慣例折算大約6千元一天
此帖於 2009-06-06 12:49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