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09-06-06, 04:04 PM   #6 (permalink)
elna
長老會員
榮譽勳章
UID - 45031
在線等級: 級別:36 | 在線時長:1481小時 | 升級還需:36小時
註冊日期: 2003-03-05
住址: 台北
文章: 2379
精華: 0
現金: 4989 金幣
資產: 14259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要怪就怪台灣的司法真是莫名其妙

陳幸妤早就該列被告,他作偽證是很早以前的事,拖到現在才變被告,特偵組的檢察官在睡覺嗎?

據報導他有提供假法票及海外有帳戶,更不應只有偽證罪,為何不列洗錢共犯?

有位媒體人分析得很好,特偵組二班上任以來查了老半天也查不出所以然,為了向社會大眾交代把陳幸妤列被告免得輿論批評他們沒做事,可是又怕陳水扁及支持者宣稱抄家,硬要多拉一個陳敏薰來陪葬表示不止扁家人列偽證被告

事實上,要用偽證罪起訴扁案就有一大卡車人,張俊雄第一次去特偵組筆錄說沒收過扁的國務機要費,第二次翻供說有收到,馬永成,李界木,林德訓.....幾乎上了法院都有翻供,為何不一起告發偽證罪?甚至陳水扁,吳淑珍次次偵訊都改口,難道貪污罪就可以蓋過其他罪名?

再者,法界人士認為單用偽證罪套在陳幸妤身上能否定罪也有問題,對直系親屬涉案證詞對其不利者有權拒絕作證,陳幸妤當時有沒有被告知對於扁案他可以拒絕作證
老大的分析很有道理
可惜檢察官沒有退場機制,不然特偵組早該被扔到外太空去,侯寬仁更是十幾年前就早該被免職
elna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760, 收花文章: 1871 篇, 收花: 6403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6 位會員向 elna 送花:
Dimo Chen (2009-06-06),grc45 (2009-06-06),leechaoming (2009-06-07),magicwoo (2009-06-07),tom710509 (2009-06-06),YaYa07 (2009-06-07)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