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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雙方願意測謊當然可作參考(說實在,如果,我是死者的女姓友人要為他討回公道,我會主動去測謊,將來上法院增加身為證人證詞的可信性) 若法官的心證認定他們沒喝酒而假借酒醉之名行兇,應該會判得更重,否則採信酒後亂性之說等於會輕判 ps:這種案件應該比照陳水扁案,抓到的兇嫌全部分別收押禁見,免得他們串供,上了法院五人口徑一致,受害者就只得女性友人一人的證詞 此帖於 2009-06-18 02:29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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