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我有講要徇私處理嗎?
我意思是比方法規上規定賠償10萬我當老闆的為了彌補他的傷害再加碼多給一點..
我感覺這新聞內幕可大了,只是媒體不敢去報導而已~
起碼我身邊都有碰過工安災害結果老闆不想賠的一大堆...
這屬於老闆營運成本之一...不想賠就做好機具的安全防護+良好的教育訓練
但是很多老闆都把他的經營成本轉嫁給勞工用性命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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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重點就是,被殺的三人應該不是老闆,頂多是老闆的走狗
如果那人砍的是老闆本人那我們無話可說,敢坑人就要有被砍的覺悟
人家若只是「奉命」來談判,你砍他做什麼呢?你砍了人賠償金會加倍嗎?法官會同情你判無罪嗎?應該沒有會做這種事的法官吧
而且講白了,工安災害有一半的受災者沒那麼無辜的,因為有部分人沒有專業意識,工作都漫不經心才會出事,而且有人還會自認自己有幾十年經驗不可能出事....其實,粗心大意只要一次就會要命了,有沒有教育訓練對這些人而言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