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湯哥~~其實想道歉的是我!
嗚~~~藉著這個機會,我也要向大家說聲對不起!
money我.....我
我四歲把鼻屎偷偷捻在飯鍋裡,分給全家人吃,
我五歲時偷摸幼稚園老師的胸部,還用臉去貼,
我七歲時偷摸隔壁班女生的胸部,還給他零用錢十塊,
我八歲時偷牽鄰居的腳踏車拿去賣,
我九歲時偷拿阿公的A片播來看,
我十歲時開始蒐集黑色小本漫畫,還帶去學校分同學看,
我十一歲到228公園給阿伯牽小手,當小玻璃,
我十二歲偷看隔壁阿姨洗澡,
我十三歲偷拔鄰居家的香腸,拿去跟同學烤來吃,
我十四歲的時候偷拿媽媽皮包一百塊,跑去便利商店買煙抽,
我十五歲上網販賣自穿的內褲,假裝是少女原味內褲賣,
我十七歲騎摩托車撞倒檳榔攤,還順便偷煙逃跑,
我二十歲把我家的狗賣到菲律賓,當狗傭,
我二十二歲在舞廳,騙無知的少女上床,
我二十四歲擺地攤賣盜版CD,內容是同事跟老婆在嘿咻。
我真的好慚愧啊!~~請你們一定要原諒我!!~~真正該道歉的人是我!
P.S.
為什麼到了二十四歲就不寫了?
因為~~二十四歲之前犯的法,早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哈哈哈!
(後面的當然不能寫……別當我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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