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抉擇
對象的壞習慣是一種慣性,如臭罵、惡打、心性狠毒、有暴力與躁鬱傾向的人,常會在稍有壓力的情況下,露出了自己無法掩飾的真面目,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會打罵和計較過去的人,真的能作為終身的伴侶嗎?要扳回對象的觀念簡直就是作夢,很多身受精神折磨的伴侶,在自殺的情況下也未必能真正的喚回對方的自我改變。那些問題對象只認為肉體上的征服,伴侶就會一切聽命臣服於他,那是不正確的。
愛情是盲目而生活是現實的,要為幸福的分享去做,再在結果收成後的甘苦驗收下而愛;學習不因愛而做,要因做而愛。前者只會因先欲嚐新鮮的甜蜜果實而暫時作秀,偽裝編造故事,完全不實事求是的為兩造的幸福大道盡心盡力(有的只是粗糙的肉慾枷鎖,只要現在不顧未來﹗),後者就能在雙方的共同努力下,不亂開支票、有分寸、有計劃的理性磨合,在積極的打拼後,再予以靈魂與肉體的感恩鼓勵,以祈幸福的善果結的株滿纍實(精神與肉體的真正解放,關鍵是彼此得到對方的心而不是軀殼而已﹗)
真愛的引力很雄沉,它發自雙方無形的內在優秀的特質上,一切的運轉都在軌道中穩健守恆,規矩自然;最讓人心醉的愛就是以「忠誠」與「勤勞」交集的經緯,有了精神與履行的精確定位,兩人的悱惻愛意永不飄移。
誠摯的愛情能激發出彼此的無窮潛能,更能締造出例舉不盡的種種佳績;更進一步的說,它經得起任何的外在考驗;這是膚淺的空洞感官肉慾所無法達成的大業,其差異就在休戚與共的真實感情上,它能讓人為明確的幸福犧牲奉獻,養兒育女,共享天倫。
以上獻給渴望齊創幸福的有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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