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的閃光文~快帶上墨鏡!!
呵~(題外話,以下說正經的)
我有一個鞋盒,然後那個鞋盒是放在衣櫥裡,
上面壓著一堆東西,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特別的想要幹麻的話,
我是懶的去翻的!
而那個鞋盒裡裝著我以前女友所寫給我的信,
還有很多照片等等的!
而這位前女友,是我再當兵的時候在一起的,
所以信和照片很多!
不是我不想丟,而是對我來說,這是一種紀念,
有一種當兵時後的點點滴滴!
後來分手了,過了幾年,我也交了新女友,
而這時候資訊的興起,
換來的不是那種親手所寫的信件了!
取而代之的是電子檔的興起!
所以後來這位女友所留給我的是電腦裡的e-mail檔,
還有msn上的交談紀錄!
而後來分手後,我也把這些檔案,
全部整理再一個資料夾裡,
然後就放在硬碟裡隨便的空間中!
再把它隱藏起來,
隨著時間的過去,漸漸的我也忘了這些檔案,
除非要重灌作業系統時,才會想起來!
我曾問過我自已,為什麼不刪除,
後來我才知道,這些東西,是一種代表你曾經深愛過,
曾經活過的證明!
傷是難免的,但是會隨著時間過去的!
就這樣留著,不也很好嗎!
等到那天老了,可能再死前那一刻時,再來看看這些陳年往事,
或許又再有不同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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