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用 Google 大神查了一下...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一章 第六十條 完整條文如下:
http://www.guidedog.org.tw/guidedog_10.htm
視覺功能障礙者由
合格導盲犬陪同或
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
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
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及合格導盲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導盲犬引領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他人不得任意觸摸、餵食或以各種聲響、手勢等方式干擾該導盲犬。
有關合格導盲犬及導盲幼犬之資格認定、使用管理、訓練單位之認可、認可之撤銷或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從法條來看
,毫無疑問...飯店業者是明顯違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