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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8-12, 04:21 PM   #9 (permalink)
el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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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女友不算是被遺棄,可是過失致死怎麼不成立呢?女方的父親不在,女孩子又無法自己照顧自己,你明知道這種情形還離開,擺明了就是惡意的,解釋那麼多,難道你不知道害喜也會讓人虛弱嗎?心腸硬點的法官就認定你謀殺了,謀殺親生子

所以說台灣有些法官真的很糟糕耶,好像是外星人,連一點社會常識都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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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710509 (2009-08-12),YaYa07 (2009-08-13),古里特 (20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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