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25, 08: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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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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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AthenaLin
對於馬政府的表現不如人意,大家罵,我沒有意見
做不好,就該罵,但是所謂冤有頭,債有主,誰錯就罵誰,但是如果無限上剛什麼事都都要馬英九負責的胡亂罵,或是根本是沒有的事,也要硬塞到人家頭上,這就是太過分了!
我2個小孩,我的原則,誰做錯事,我就罵誰
2個做錯事都有份時,我絕對2個都罵,不會因為老大比較大要比較懂事,而小的因為還小不懂事,所以只罵老大,或誰比較會推責任,就放過對他的責難..
這就是我今天上會來貼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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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比喻性質有點不一樣
若你小孩做一件事沒有出錯,第二次老大加進來兩人做就出錯,你會不會找出原因?還是不理原由各打五十大板?
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合辦二七法會,涉及上司與下屬的層次,做不好責任能五五分擔?何況災民的抱怨也有來自為了遷就中央高官到來的處置不當,地方政府能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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