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1/5129064.shtml
父母聯手指控棄養,張韶涵昨晚出面說出,去年4月自加拿大養病返台後,母親無預警搬走,未留下任何字條,並帶走預估上億元她出道以來打拚存下的血汗錢!
張韶涵在妹妹及福茂唱片老闆、總監陪同下現身,她強調並沒有趕媽媽出門:「從加拿大休養回來,媽媽把錢都帶走了。」她登門想問清楚,母親卻將她拒於門外,丟出10幾本存摺,都是母親名義的戶頭,裡頭的錢張韶涵根本無法領取。
張韶涵語帶哽咽說:「錢對我來說不重要,照顧爸爸也很OK,從以前就一直在照顧了,我一直不太過問爸媽的關係,但媽媽之前拿走的錢,應該已經很夠她和爸爸過很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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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聯合控告棄養?
父母親離婚之後,父親說女兒沒養他、母親說女兒沒養她
我只是真的好奇,張沒有兄弟姊妹嗎?
還是她是獨生女?所以父母親都要靠她養?
照理來說華人世界都還是偏重兒子養父母親的觀念
甚麼時候變成父母親控告女兒不養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