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elna
人盡可夫這句話,本來就不應該出口
用這句話指責女生就比較高尚嗎?被告應該的
你說人家是女生的前男友
都叫「前」男友了,妨礙家庭的官司最後會不了了之吧
何況人家只有一個,跟「人盡可夫」差很遠吧
你個人觀感是一回事,用這種詞罵女生太沒水準了
你罵他作孽罵他沒腦子都還可以,這個詞只顯示罵的人蠢,反道令人同情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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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呀大姊
不是我罵人,人家也不是告我
今天我注重的重點不在於毀謗罪,而是在於防礙家庭罪
因為這個異性朋友知道對方是有婦之夫
卻仍然願意和男生在一起多年
然後這段戀情終於爆開,讓周遭的人知道這件事情
自然有些男生會私底下議論,有些過分點的就出現比較嚴重的字眼
我只是好奇
若是女方不知道男生是有婦之夫,這樣子妨礙家庭罪告得成嗎?
若是女方知道是有婦之夫,卻仍然和男生在一起,這樣子告得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