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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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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他會被一直關在土城自己要負最大責任
從一審到現在大小動作不斷,而且這傢伙信用早就破產 所謂重罪逃亡之虞的理由只是官樣文章,法官要是放了他,之後真的潛逃出國,也是檢調的責任,何況最易逃的地方大陸他是不敢去哪裡 ![]() 我是法官也不敢輕易放他,回到南部他的地盤,訴說司法不公打死不回台北出庭,難道高院要派人到高雄押他北上受審? 再者,到時回到家身邊不乏專業人士及死忠支持者提供服務,弄到自己身體不舒有多難?甚至自殘有何不可? 蔡守訓不是笨蛋,押到宣判這個燙手山芋就交給高院,他們要是佛心起來放扁回家以後的煩惱就要承擔 就像昨夜裝病還可以第一時間找醫護人士探知真假,要是他回家後裝病法官拿他沒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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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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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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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不景氣失業率高,難得有台灣瘋子花大錢讓他賺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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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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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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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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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2009.09.26 02:44 am 陳水扁委任的美國律師李維,向記者出示扁親自簽名的委任狀文件,文中提到扁在任內曾多次接受AIT指示行事。 圖/翻攝自TVBS 前總統陳水扁訴請美國總統歐巴馬啟動在台灣的「美國軍事法庭」,將他立即釋放,連日來引發爭議。同樣駭人聽聞的,是他描述在總統任內,美國甚至會「牴觸與干擾」他的決定與決策。 根據TVBS的報導,陳水扁在美國的委任律師李維,向美國軍事高等法院提出訴狀,陳水扁在訴狀指出,他在位八年,經常接受美國在台協會(AIT)的指示做事。李維接受TVBS記者訪問時說,「他(陳水扁)要求美軍介入,不管用什麼方法都好,讓他出獄(解除羈押),這是訴狀裡唯一可接受的結果,我們不是討論台灣主權,而是個人。」 李維說,「陳水扁曾任美國政府代理人,接受美國政府指示,因此應視他為美軍官員。」 對於陳水扁和律師的驚人之語,民進黨立委並不願直接批評。立委蔡煌瑯受訪表示,這個陳述對他的訴訟沒有關係,但扁在絕望中,想到的也可能比較多,他可能要凸顯他執政時的台美關係吧。蔡煌瑯還推測,「或許是幫他寫狀紙的人想得太多了吧。」 代扁遞狀的「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執行長林志昇透露,陳水扁曾告訴他,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前處長楊甦棣於2006年6月26日曾在總統府「訓示」扁三點: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台灣人不可以公投、台灣地位未定。 而在訴狀中,陳水扁也提到,在他擔任中華民國總統八年期間,常常感覺有「神祕力量」在後面同時運作,「我感受美國的行政部門,經常做有關台灣本地人民生命、自由和財產的決策,或是有關台灣領土處置的決策,這些問題,都沒有跟我們本地台灣人進行事先的洽商或商量。」 ------------------------------------------------------------ 原來我一直錯怪了阿扁, 身為美國官員的阿扁, 把賺的錢送回祖國 好像天經地義的事嘛~~~ 不過咱們特偵組....有沒有考慮再多加他一條內亂外患罪??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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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經驗分享是學習的一種 請多珍惜這片學習的園地 史版啞甘部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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