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古里特
如果關係很單純的話,是不會搞不清楚孩子的爸是誰
就是因為關係太亂,搞不清楚孩子的爸是誰
當初懷孕的時候,又不願意私底下先驗DNA,以確定孩子的爸是誰
我覺得女方應該自己心底知道這孩子的爸是誰
只是那個孩子的爸是不可能和女方有結果的
所以女方想要替自己肚子的孩子找個便宜老爸
因此才找上了深愛自己的陳,用一些模糊的字眼帶過,就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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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也就是我不太認同婚前就發生那種事情,甚至還墮胎這種事情
因為很簡單生兒育女不是開玩笑的,今天真的愛對方就要尊重對方,那種事情等結婚之後再做,一方面就算懷孕也是自己的小朋友,隨隨便便就墮胎把小朋友拿掉請問孩子是哪邊得罪到親生父母呢??孩子為何要受到這種不公平的待遇??今天換成是您您看到自己的親生父母親在您還沒有出生的時候就奪走您的生命,您會做何感想??
現在很多青少年或成人就認為只要做那種事情就好,孩子頂多拿掉就好這種錯誤觀念,所以才會造成社會歪風與不對的想法
真的愛對方就要尊重人家身體,那種事情不是不能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