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09-10-02, 03:04 PM   #12 (permalink)
elna
長老會員
榮譽勳章
UID - 45031
在線等級: 級別:36 | 在線時長:1481小時 | 升級還需:36小時
註冊日期: 2003-03-05
住址: 台北
文章: 2379
精華: 0
現金: 4989 金幣
資產: 14259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我的看法有點不同

分手的情侶,不管哪一方仍有愛意想拯回彼此的關係,往往會"自欺欺人"

蘇女在跟別的男生交往後期可以同時跟前男友發生性關係

陳先生婚前會認為蘇女跟男友交往時只是'純友誼"或"上床蓋被純聊天"?

蘇女在得知懷孕時該能判斷二男發生關係的先後順序,才會研判80%可能不是陳先生,卻又要保留模糊地帶加上20%的可能性,不過當時有沒有說得如此白只有他們二人最清楚,基本上,蘇女的心態很有問題

就算蘇女真的沒有告知,以男人的角度內心會亳不懷疑嗎?

說實在,發生這樣事,前男友跑來要求復合,最佳做法是告知有不確定性,然後等小孩出世驗明正身,百分百確認生父後,若不是陳先生的種,他不介意仍跟蘇女結緍,至少現在要離婚就不用扯上是不是生父的問題
我認同老大你的觀點

不管小孩是不是陳先生的,蘇小姐此舉真是不配為人母
你想離婚就離,為什麼要把孩子身世問題搞成這樣,傷害最深的是什麼錯都沒有的孩子
只能說一開始蘇小姐只怕都算好了,孩子就是他的籌碼
我最討厭的就是這樣的女人
陳先生聰明的話就放棄孩子,如果真是你的,蘇小姐一定會想辦法巴上你再騙你一次啦
elna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760, 收花文章: 1871 篇, 收花: 6403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5 位會員向 elna 送花:
grc45 (2009-10-02),Living (2009-10-03),tom710509 (2009-10-02),YaYa07 (2009-10-05),古里特 (2009-10-02)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