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4, 02: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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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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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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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作者:  money
					 
				 
		侵入他人身體,在法律上~就很明顯的是屬於犯罪行為, 
如校方未做處理,只是將牠移房,企圖大事化小, 
認為學生只是因為好奇心....而掩蓋犯罪, 
在法律上~校方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在下.....身為一個經常犯罪者~色猴, 
我能夠瞭解犯罪者的心態! 
 
姑息養奸...會讓犯罪者食髓知味 
否則細漢偷挽匏,大漢偷牽牛....該做處理的就要處理 
該給予處罰的,校方不可姑息,並予以警告和記過, 
該隔離心理輔導的~更不可以少....否則只會讓將來的事件更擴大 
 
以上....報告完畢....敬禮! 
 
P.S. 
如果這一篇讓記者看到了...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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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身為熱心服務民眾的人,看到這種經常犯罪者,要把會讓受害者不舒服的器官給切除掉,來人~~~把我的樹剪拿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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