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4, 02: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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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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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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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money
侵入他人身體,在法律上~就很明顯的是屬於犯罪行為,
如校方未做處理,只是將牠移房,企圖大事化小,
認為學生只是因為好奇心....而掩蓋犯罪,
在法律上~校方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在下.....身為一個經常犯罪者~色猴,
我能夠瞭解犯罪者的心態!
姑息養奸...會讓犯罪者食髓知味
否則細漢偷挽匏,大漢偷牽牛....該做處理的就要處理
該給予處罰的,校方不可姑息,並予以警告和記過,
該隔離心理輔導的~更不可以少....否則只會讓將來的事件更擴大
以上....報告完畢....敬禮!
P.S.
如果這一篇讓記者看到了...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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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身為熱心服務民眾的人,看到這種經常犯罪者,要把會讓受害者不舒服的器官給切除掉,來人~~~把我的樹剪拿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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