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8, 08: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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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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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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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法規所說的"逾期未放棄者"是指一年之內(給予一個緩衝時間)
以前就有陳師孟當台北市副市長及沈富雄當立委都在法定期限內去放棄美籍
好像並沒有聽到其他公職逾時未放棄,我猜只要不太離譜又沒人告發,基本上,問題不大
李慶安從台北市議員到立委時期已經很多年,而且是民進黨人去按鈴申告,檢方必然要分案處理
至於追繳薪資是民進黨喊的,據了解目前法院審理的部分並沒有這個項目
結果如何?得要看最後判決,現在還是一審,一切都言之過早,要追薪資都是立法院的事,國民黨還是多數,就算定罪錢的部分相信可以過關
法界人士認為即使要追,他擔任立委時的確有付出勞力,而且立委不是計薪酬,明目好像是津貼之類..加上助理的工資及辦公地點的租用,他們通通都是不知情的第三者,問題比較複雜,透過訴訟能否追討官司有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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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個時候就在想
難道全政壇的人物就只有李慶安一個有他國國籍嗎?
為什麼只有李慶安一個人被爆料,成為眾矢之的?
而且還是多年之後才被爆料出來?
是這幾年隱藏得非常好,今年突然腦袋壞掉,隱藏不住!?
換一個角度想
若是政壇中不只有李慶安一個擁有他國國籍
那為什麼其他人爆不出來? 只爆李慶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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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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