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元年, 曾帶著TT去看過一場比賽
(
是TT吧....
應該沒記錯吧....

背後開始涼颼颼.....

)
當時的職棒, 觀眾還沒有現在的瘋狂
道具也沒有現在的多樣化
記得, 當時一張門票比電影票還便宜
帶著女朋友去看職棒, 算是比較低消費的活動
上個月, 美國大聯盟季賽結束前, 有緣又去看了一場休士頓跟紅鵲的比賽
四個好友說說笑笑的進到球場, 舒適的場地, 看不完的換場表演節目
完完全全掩飾了一場季賽將結束前的無關勝負重要性的無聊比賽
拉拉雜雜扯一堆, 到底重點在哪裡? 我想說的重點其實是
台灣職棒打假球, 球員本身不爭氣是事實
但是放眼國外主要的職棒國家 (算一算好像也只有那麼三兩個...)
職業球員一年的薪資, 是一般小老百姓做三五十年都賺不到的
這還不包括比他們年薪更高的廣告代言收入
在如此高薪的"督促"之下, 國外球星敢不敢打假球?
或是說, 國外組頭買不買得動這些球星? (別告訴我, 國外不賭職棒....)
國外的球賽是一種"奢侈活動", 以電影票來算的話(美國一張電影票大約是250台幣)
看一場棒球從停車門票到吃喝大約是五場電影票的價格
NBA大約也是5場電影票的價位
美式足球大約是10場電影票的價位
(以上算法是以坐在外野看台第四層的貧民區票價計算)
它們的球場設備很好, 場內場外各種活動不斷
讓球迷覺得花這樣的錢是值得的
反觀國內, 場地設備還是明顯也缺失
看球, 除了熱情的支持自己喜愛的球隊之外
很難有"享受"的感覺
而門票自然也就一直在低檔徘徊
如此的惡性循環, 球員想不賺外快, 真的是得靠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