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新聞只能說業者的教育訓練失敗,偷吃都不會擦嘴...
就交易原則來說,購買手機新品的定義不僅止於"有無用過",新品的定義還可
解釋的更細。例如商品未拆封、未使用、未開啟(折疊機)等等細部行為....
建議消費者購買商品時要先把醜話講在前面,必要時直接亮傢伙(錄音筆)甚至
白紙黑字寫明交易內容,比方說購買XXXXX牌手機乙組,包裝內含有原廠電池
3.6V、XXXmHA電池乙顆、免持聽筒XXXX型號乙付、旅行充電器XXX型號乙
具、本店優惠贈品XXX防刮保護貼乙組。另購XXX電池乙顆或者什麼皮套乙組..
白紙黑字寫明內容細則與交易模式,例如預付原價金的多少當訂金幾天後交貨。
甚至載明客戶的要求.....好比說...
手機到貨業者不得擅自拆封,需等客戶雙方到場後當面拆封、驗貨、貼保固等
,如果店家能經歷你這麼多的要求而面無不悅,這家店你以後還可以關照否則
,建議你去下家店看看..
我個人還沒用到白紙黑字這招,僅有口頭約定但是店家完全照辦,回家後驗收時
進入工程模式發現完全新品,因為連打開幾次(折疊機)都完全相符.....
先把話講清楚,合理與否讓店家去決定做不做的你的生意,這不是當奧客!
而是自立救濟先保障自己的權益避免吃虧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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