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環評課程講習中..授課教授說曾經去跟司法官訓練所的司法官新生上課交流談何謂生態工法?
有受訓的司法官很認真的問..
生態工法是屬於公法領域,還是私法領域。
這位教授很感慨....台灣的司法人員..似乎唸書念到只會咬文嚼字..
這一群天之驕子,求學過程中考進全國最好的學校,念最難考上的民商法組,在很年輕的時候就考上所有想要的公職,很多人至少有兩張以上的高等考試執照,一生中遭遇到的挫折很少,但是吸納的社會資源卻相當多。
出了社會也處在社會的頂層階級中
他問底下的司法官新生..很多人說司法官薪水多
他說你們值不值的拿這樣多的薪水?
有人說不止,有人說還好。
教授說..司法官值得拿這麼多薪水..而且還太少了
因為你們是人..但卻是在做神的工作
一個誤解的觀念..成見或者疏忽..做成的判決
就會造成一個人的生涯或家庭..很大的傷害。
現在想來..還真的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