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elna
當時有當時的時代背景
人家不過是一腳要踏進棺材的老太太
想要回丈夫的遺物來當陪葬是過分的事嗎?
可憐他十九歲就守寡,兒子都不識父親
政府都可以頒勳章給陳哲男,國防部給人家老太太一點方便又如何?
搞成這個樣子,為國捐軀簡直是笑話,難怪國軍沒戰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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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沒戰力已經是眾所皆知的了,
但這跟勳章是兩回事呀,
如果這次再〔免費〕發一次,連工本費都不收....
(勳章本身的材料是可以賣錢的呀....雖說不太可能領了勳章之後拿去賣掉...)
那是不是其他所有的眷屬都可以補申請一堆勳章了???
這年頭...
多數的年輕人.....素質都比以前的人差多了...
更不用說加入國軍(當兵)會好到哪裡去.......
(氣溫高達35度不能操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