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亞歷山大
果然都只敢抓小尾的
只敢欺負小朋友
真正的大盤商正樂得逍遙呢
遜咖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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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著作權是很有意思的.....比方說你想出名,此時你恨不得大家到處散撥,讓你
知名度大增。而當你出名後你又可以利用法律對付他人....
例如某大軟體公司,它早期毫無防盜版機制,讓大家任意使用等你們用到習慣成為
主流時他就開始掃蕩盜版....果然豬要養肥了才殺阿
這問仁兄你想通沒?......你身為資深影迷為了布袋戲放棄學業,結果對方還不肯
高抬貴手......虧你這麼支持他....
不知道筷子是誰發明的,如果有著作權那肯定撈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