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2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 ![]() |
![]() 引用:
我的腦海常常會浮現另一句話...."野花那有家花好" 伴侶之間若存在彼此扶持的點點滴滴...豈容破壞 男女外遇不外乎幾種原因(歡迎補充) 1.天生好色→例如捲走五百億...避走他鄉那位仁兄 2.夫妻失和...也忘了當初結婚時彼此許下的初衷 只能說出軌前...先想想自己是否能承擔後果...這是吳委員的人生路...既然都做了...該承擔的承擔...已經沒有後悔的路了 PS.本人沒有鼓勵外遇...純為討論而已...若因此文而外遇者...請自行負責 ![]() |
|
__________________![]()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
||
![]() |
送花文章: 3254,
![]() |
![]() |
#3 (permalink) | ||
管理員
![]() ![]() ![]() |
![]() 引用:
![]() ![]() ![]() 引用:
老外對欣賞、喜歡、愛有不同的定義...我國女性同愛注意喔~~ 小柯大概發現他的雪笳尺寸不合所以三過家門而不入.... ![]() 或者想起太座發飆的樣子就讓他發不動... ![]() ![]() |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
![]() |
送花文章: 79418,
![]() |
![]() |
#4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
![]() 引用:
雄性動物本來就習慣一夫多妻,請看"動物星球" ![]() ![]() 至於雌性動物,專家們也舉非洲太草原為例,像貓科動物的獅子他們是群居一夫多妻,可是當年青的雄獅把原來的趕走,母獅會馬上接受新的公獅,其他雌性動物很少是一輩子只有一位丈夫 既然是天性就像歐洲人,合則來不合則去,只要財產及子女的撫養權談好,問題就不大 ![]() (以上不代表本人內心的想法,畢竟人類異於禽獸,不會像雄性動物只負責播種,之後拍拍屁股走人) ps:好色之徒喜歡嫖的很多都不注重安全,世紀絕症都不怕,還有什麼不能承擔的?在台灣社會女性都比較傳統保守,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哪個前立委鬧到滿城風雨,結果還是回到元配身邊沒有離婚,還有涉世未深的秘書長,以及辭去副縣長的教授.....,他們的婚姻不是還在嗎? |
|
![]() |
送花文章: 204,
![]() |
![]() |
#6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 |
![]() 家花哪有野花美或是野花哪有家花好
這都是個人的心理因素而已 不是家花以前也是野花 野花以後也很可能是家花 本質沒變只是所處的位置改變了 最近一則新聞也很讓我驚訝 一個巴西女大學生因為穿短迷你裙上課 居然被指責甚至被開除退學 巴西嘉年華會大家都印象很深 一直以為巴西是很開放的社會 沒想到也是很保守的過頭 我朋友中有不少是有外遇的甚至有二奶三奶的 這都不會影響我對他們的關係 畢竟這是他們個人的事情 我在乎的是他們做人與做事的方面 有時我們好像自己很清高的像聖人 容不得別人的一些行為 其實真的反過來想想自己 自己也是有著很多見不得人的毛病 私領域的是我就不太願意去計較了 外遇又如何呢 這年頭有多少人真的是冰清玉潔的 假聖人太多才是問題吧!! 很久以前一個朋友結婚 他太太在新婚之日就要朋友發誓如果外遇就要剪掉他的小雞雞 還在眾親友面前說出此事 結果一年後他們離婚了 不是朋友有了外遇 而是那位太太在公司有了外遇 人生就是如此嗎??飲食男女 昨天不有這麼一個新聞 一個五十多歲的人扮慈祥老父與孝子 騙了一大堆熟女獻身與財物 那個老男人不好 但這些女人也太好騙了吧!!! |
![]() |
送花文章: 39317,
![]() |
![]() |
#7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 ![]() |
![]() 引用:
1.考慮到小孩→小孩可能會被老師或同學問"你爸爸或媽媽真的有外遇嗎?" 2.對原配仍有感情,外遇對象則被解釋為激情或一時糊塗 3.道德問題會影響找工作→自己當老闆可以排除此問題 雖然吳委員的行為違反了道德觀念及台灣法律,不過第一時間敢承認的人,似乎沒幾個,不要像某些立委說去Hotel撟事情,那種騙小孩的話O.O 如果兩個人沒感情了,就早早分開吧,硬撐著也是一種痛苦O.O |
|
![]() |
送花文章: 3254,
![]() |
![]() |
#8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
![]() 引用:
會回頭的原因主要是~玩膩再沒新鮮感,和外遇生活一段時間後除了性的滿足,精神生活比元配更難溝通,外遇的行為越來越變態以至沒法忍受(這個朋友中就有這種例子) 關於第3點也不是因為道德問題影響工作,當老闆的不搞女人實屬罕見,因此老闆也不會認為員工幹這種事有什麼大不了,會影響工作是搞外遇擺不平元配或外遇跑到工作場所鬧事 |
|
![]() |
送花文章: 204,
![]() |
![]() |
#10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
![]() 引用:
案例的苦主,與外遇展開同居生活,剛開始彷彿回到新婚的幸婚快樂,後來連環奪命call,晚點回家就懷疑(外遇比較敏感),把手機關掉以為安靜,回家後砸東西亂發脾氣....從此一天小吵兩天大吵,苦主精疲力竭苦不堪言... ![]() |
|
![]() |
送花文章: 204,
![]() |
![]() |
#11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 ![]() |
![]() 引用:
還記得之前有一個女藝人的贍養費問題也是鬧上新聞 好像是戈偉如吧!? 男方一個月要付女方二十萬的贍養費,還要另外負擔子女的所有開銷 我可以體會法律要保護女方弱勢 但要一直付贍養費給女方?? 似乎也要先判斷女方的經濟能力吧? 早期社會女人的經濟能力比較弱,因此可以體會這條法律的制定背景 但現在女人的經濟實力日漸高漲,很多都是雙薪家庭 有些甚至女方賺得也不少,結果男女離婚之後,男方還要付贍養費???? 況且贍養費是要付到甚麼時候? 難道這個女人和下一個男人結婚,仍然還可以拿前夫的贍養費豈不是很奇怪!? |
|
![]() |
送花文章: 375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