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其實著作權是很有意思的.....比方說你想出名,此時你恨不得大家到處散撥,讓你
知名度大增。而當你出名後你又可以利用法律對付他人....
例如某大軟體公司,它早期毫無防盜版機制,讓大家任意使用等你們用到習慣成為
主流時他就開始掃蕩盜版....果然豬要養肥了才殺阿
這問仁兄你想通沒?......你身為資深影迷為了布袋戲放棄學業,結果對方還不肯
高抬貴手......虧你這麼支持他....
不知道筷子是誰發明的,如果有著作權那肯定撈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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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著作權或專利權,想到兩個人物,正因有這兩個笨蛋不要賺大錢無私的奉獻才促進科技的普及
倉頡輸入法的發明人朱邦復,他認為中國文字是屬於所有華人,所以沒申請專利,他不收錢微軟自然不會跟你客氣直接拿來用,正因如此早年學習中文電腦就不需要多花錢買輸入法軟體
另一個是今屆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光纖之父高錕,他也沒有申請專利,不然真的是賺翻,如今手機通訊,國際電話,有線電視,網際網路傳輸運作會更貴,也許一般人負擔不起,以上的種種就沒有現在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