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抓版權的事,從我幼稚園講到現在了,(應該是從我未出生)
每次都是雷聲大雨點小~
尤其現在網路發達更難抓~
把blog架在國外,由外國朋友發文,業者.條子就沒法子了!
(不能透過代理伺服器...真的要抓還是抓的到,不過除非是命案,否則條子沒那麼努力)
看你要架在非洲,還是架在印度~都隨便
通常這類的新聞,
到最後的結果,就是從幾萬個人裡去抓幾個替死鬼,
來個殺雞警(猴)...(為什麼不警"喵"?)...然後沒多久又雲淡風清了
之前不是說便利商店.所有店面.計程車~都不准播放廣播電台,或播版權唱片
還有之前也說客運不可以播版權電影,
結果都馬是說說而已....一開始抓幾個樣版來示警,
現在滿街還不都播的夏夏叫!...(昨天還看到統X車上在播新片)
滿街計程車~還不都在聽版權唱片
記得海角七號得金馬獎時,
裡面的演員和導演都說過這一句話: [ 感謝到電影院看的人,也感謝看盜版的人 ]
很諷刺的一句話.....沒有盜版,又有誰認識這些演員?真的去電影院看的人有幾個?
很多歌手都說的很明白,發專輯賺的不是專輯的版稅收益,
真正賺的是周邊市場所帶來的利益...否則發行單位早就餓死了!
歌手簽約也不可能只包含唱片部份,周邊利益都要跟經記公司平分的,
所以對於盜版,發行的業者也是一體兩面~充滿兩難的
新聞當勿之急....總是要抓幾個來當交替...
就跟XX署長放個屁...下面小警察就要忙翻了一樣
久久總是要來一下的!
講白一點,除非中國大陸政府說要徹底抓盜版~
否則台灣業者只抓台灣~~根本就是白搞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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