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0, 12: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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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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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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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money
現在水區也沒多少人進來發言,
不禮貌的朋友....用手指掐一掐...一隻手都夠算出了!
所以也沒必要為了一兩個小單位...大費周張的,去設計什麼"酷"刑
如果現在每天還有四五十人進來發言,
每天都會出現小白~~那麼才有討論什麼"酷"刑的必要吧?....個人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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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水區的管理者一直以來都有一個小小毛病,
(此段不是針對這篇發文的不知道~~是另有所感)
就是某某某小咖的會員犯了一點小錯,或是違了一點規,
版管就去置頂發一篇公告~~是針對這個小咖的,
然後就馬上又到版規增設一個條文...也是針對這個小咖設的,
我覺得根本完全沒有必要!!
因為.....那只會讓那個小咖的....心理面更爽而已
(心想~嘿~版管怕我了,還為我設置頂警告我...還因為怕我而加版規條文~~真爽!)
所以.....版管難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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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避免犯此類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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